金哥没有理会他,只抬头朝着时风抱拳,煞有介事地朗声道:“五哥,小的不知手下冒犯了您,该打!五哥开店,小的理应来贺,眼下却冲撞了五哥,小的自知该死,改日定登门送礼致歉!这回实在是事出突然,小的回去马上将这天杀的处理了……”

    原来这金哥混了多年后有了自己的势力,还找了个上头的靠山,便将这条街上的店铺几乎都盘了下来。这街上无论什么店,背后几乎都是他的手下,都得尊他一声哥;想要在这条街上开店,几乎都得去请他喝口茶,打声招呼。

    可没什么人知道,他能有今时今日,都是幸得当年时风带着他混,就连那上头的靠山,都是时风给他找的。

    那受伤的男人见自己最钦佩尊敬的金哥居然对眼前这个年轻的男人低眉顺眼,世界观瞬间崩塌,但又害怕至极,只跟着金哥一齐向时风磕头。

    时风懒懒地垂眸看着跪在脚下的两个人,随意地摆了摆手,转身边上楼梯边道:“将你的人带走,永不得再踏入这里半步。”

    那金哥连连称是后,眉头紧锁地抬头看向那个渐行渐远的身影。

    他知道,时风这般处置是因为他并未触犯到他的切身利益,已经是极度宽恕他。他应该心怀感激地离开,但还是满腔愁绪无法消散。

    从前那还未有现在荣华富贵的时风,比现在的他恣意潇洒多了,多年未见,他憔悴了许多。如果他没有走上这条路,该是多么耀眼的少年。

    楼上的摄影棚内,林奚正指挥着这边的摄影师们为化好妆的阿欢拍照,时而又跑去为阿欢指导动作,忙得不亦乐乎。

    时风悄悄走了进来,并无打扰,只在一边含笑看着她忙上忙下。

    从午间忙到了几乎是日薄西山,林奚和阿欢总算完成了好几套造型的拍摄,坐下歇息。里头的伙计忙完后都被林奚准许出去用膳休憩,用作摄影棚的房间内一下只剩林奚、阿欢、时风三人。

    林奚早就注意到时风的到来,但她偏偏不去叫他,让他自己在那干站着,想着他自讨没趣便会自行离开。不想他居然一直站到了现在。

    她无奈地撇撇嘴,叹口气,迎上时风的笑眼,拍拍自己另外一边的空座。

    时风竟一点儿也不像站了好些时候,倒像装发齐整、刚刚到达的贵公子模样,悠闲地到林奚身边坐下。

    林奚面向阿欢,将背影留给了时风:“阿欢,今日辛苦你了。若是他日有帮得上忙之处,尽管向我开口。”

    阿欢羞涩地笑笑:“哪里,能帮得上殿下才是阿欢的荣幸。”

    她越过林奚和时风对上了眼神,似乎收到什么信息般眨了眨眼,然后站起来对林奚一本正经道:“殿下,阿欢就此告辞了。天色不早了,今日早练没赶上,得回去赶趟晚练了,不然班主该罚我了。”

    林奚起身想将阿欢送至楼下,却拗不过阿欢的连连推脱,给了她一套她今日拍摄的照片后放了她一个人下楼离去。

    房内只剩两人,静得能听到彼此的呼吸声。

    林奚转过身,正准备向时风告别,映入眼帘的是那坐在椅子上看着窗外的少年,和他轮廓完美的侧颜。他眼神因蒙上窗外撒入的金色夕阳而晕上了一层淡淡的忧郁,高挺的鼻子和冷峭的下颌线因逆光而只剩撩人心弦的剪影。

    眼前的画面唯美至极,却让林奚不免有些触动。

    虽说她不太看得惯时风的作风,可把他放到她前世的时代,也不过是在校园里欢笑奔跑,在父母膝下耍小脾气的年纪,可在这里,他已经是独当一面、身处高位的高官了。他能走到今日,在短短的二十年内,一定也经历了不少。

    她正想得入神,那染上忧愁色彩的少年忽然看过来朝她笑:“不知卑职是否有荣幸请殿下共进晚膳?卑职知道,这条街上有一家食过返寻味的好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