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上三竿。

    金司早已离开。

    南慕和餐桌上的陌生男人来了个眼对眼。

    “Hello?”拥有灿金色头发的男人无辜地眨巴眨巴眼,似乎也不明白他怎么会出现在这。

    南慕微一点头,“我叫南慕,是金司的朋友。”

    男人彬彬有礼地自我介绍:“金奇君,金司的表哥。”

    二人相对无言地默默用餐,一时间只有餐具碰撞的脆响。

    “以前没见过你。”金奇君放下银叉,擦了擦嘴角。

    “我和金司刚认识不久。”

    对方似笑非笑:“这样。能留宿下来,想必关系不一般。”他幽幽地叹了口气,“我可是他亲表哥,想当年,被家里逼着结婚,不结不许回家。我都这么惨了,那个好弟弟甚至不愿意让我在他家避避风头。”

    南慕:“……”兄弟情深。

    “所以你今天是?”

    金奇君故作正经地“咳”了两声,说明了来意。“不知道是不是钱没给够的原因,前女友一个劲地纠缠我。慌不择路就拐到这里来了。”幸好安保森严,否则他势必要被那女人褪掉一层皮。

    “不能用钱打发么?”对他们来说,钱能解决的事都不叫事儿。

    金奇君高深莫测地晃了晃食指,“年轻人,分手费这种东西只能给一次。不然有二就有三,有三就有四,子子孙孙无穷尽也。”

    多年以后,前女友的曾曾曾孙子找上门来,指着坐在轮椅上的金奇君:“就是这个老家伙,七十年前无情抛弃了我奶奶。一口价,三千万,封口费。”

    南慕觉着很有道理,两人乐了半天。

    正在这时,一条庞然大物撒丫子跑来,扑到南慕腿上。

    “喔呜——”哈士奇眼里透露出清澈的愚蠢,一看就是纯的。

    南慕给它顺了顺毛。“这你的狗啊?”

    “对,佣人说它整天在家里叫唤,一刻不消停,我就把它带上了。它倒是亲你。”

    南慕也有一只二哈,还有阿拉和萨摩,养在群月区,不过比眼前这只睿智多了。

    金奇君一瞥,不经意看到侧过身去的南慕后颈有个暧昧的红痕。他灵光一闪,忽然冒出个馊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