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她宽大的袖子里拉起她小手,向他停车的地方去。地方还是那么隐秘,几乎都没有路灯的光能照到。

    他带她去了家挺高档的餐厅,那里总为客户留几个普通客户预定不到的高级包间,倪雾昭也对这栋大厦很熟悉,一边吃着作为前菜的松露意面,一边说:“我吃完想去天台转转,还想去唱歌……”

    说到这里,忽然想到宋闯不是她男朋友来着,这狗男人找她可是很有目的性的,让他分享自己这份愉悦似乎并不合时宜。

    但他说:“可以。”

    她想了想,觉得这样拖一拖他折磨折磨也不错。

    吃完饭,她去天台上转了圈。那里风景还是那么好,可以将北城千万座闪闪发光的建筑尽收眼底。可惜冬天太冷,没夏日那么多热闹的活动,随后就去了他订的那家ktv。

    她心情好,直接一杯酒闷了,给他唱了首《iloveyou3000我爱你不止3000遍》。

    灯光在闪,酒精在发酵,她的香水味和他的古龙水气息在一起纠缠。他仰靠在沙发上,她看着他的眼,歌词浪漫得一塌糊涂,也温柔得不行。

    “你也唱。”她放下话筒后,点了暂停,勾勾他手指。

    他才稍稍动了动,忽然想起自己曾跟她说的一句话——你做什么都是在勾引人,倪雾昭。

    他勾起唇笑笑,拿起手机点歌,跟她说:“你是第二个听我唱歌的女人。”

    她靠近他几分,不醋也不恼,表现得十分有分寸:“那第一个呢?”

    “我妈。”

    声音落的同时,他抬眼看她。这么一瞬间的目光接触简直像电光火石。

    狗男人实在太会了。不得不承认,她又一次被他给哄开心了,一双眼轻轻地弯起,轻笑出声,在他胳膊上拍一下。

    解了暂停,他给她唱sanottheonlyone》,高音部分都变成一种很迷人的轻吟,伤感的歌便多了几分漫不经心,好像他才是《dial的人。

    他唱什么歌都是他自己那种很干净冷冽的感觉,而且他英文咬得欲极了。

    “……蛮好听。”他放下话筒后,她由衷夸赞,“有时间教我怎么念英文怎么样?”

    “好听?”他眼里带着笑意看她,冲她勾勾手。

    ktv包间这种地方真挺让人躁动。加上几杯酒精催化,她很乖顺地挪到他身边,任他将她抱到他身上去,挑起她下巴:“走秀那歌你挑的?”

    “嗯。”

    “懂不懂什么意思?”

    她点点头,又摇了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