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下巴恩斯,邓方心里就更有底了。
不出意外的,勇士队在第二轮31顺位选到了米德尔顿,第36顺位选到了德拉蒙德格林。
历史上的米德尔顿是次轮39顺位新秀,德拉蒙德格林则是第35顺位新秀。
三个邓方钟意的球员全都拿下!
选到了想要的球员,接下来就是签约了。
2012年7月1日零点,自由球员市场正式开启。
在邓方的指使下,勇士队跟巴恩斯、德拉蒙德格林和米德尔顿签了新秀合同。
巴恩斯的合同没啥好说的,金额固定,规定好的,双方要谈的就是合同年限。
最终双方签了四年合同,彼此都没有选项。
邓方心里清楚,巴恩斯至少要在勇士待上4年的,4年以后他也不会留下来,而且有邓方在,也不担心伤病问题。
米德尔顿和德拉蒙德格林的合同也好说,两人都是二轮秀,二轮秀没人权,基本上就是看球队的意思。
球队想怎么签,你就签字同意好了!
还敢有意见?
小心下放到发展联盟或是直接放那里不签约!
都混成二轮秀了,还敢瞎逼逼,那岂不是傻子??
最终,两人都签下了一份三年合约,第三年是球队选项,还是部分保障合同。
至于合同金额,比底薪高了那么一丢丢而已!
底薪85万,两人年薪都是90万!
邓方这么做是有原因的。
如果真是底薪特例,那么合同最多只能签约两年,届时球队就只拥有球员的早鸟权而非鸟权,一旦合同到期,续约时球队就没有那么多的优势。
而比底薪高一点的合同就可以签三年,球队还拥有鸟权。
邓方这么做主要是为了格林将来的合同考虑的。
在未来的勇士阵容里,德拉蒙德格林是个不可或缺的角色,他必须留在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