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曾经经过沧海的人,再看到其他的水,都不是壮阔可观的水,看过巫山的云之后,便觉得其它地方的云都不值得一看。

    我不知道李拜天懂不懂。

    此生除了李拜天,即便我以后再爱上其它的人,那也不是李拜天。且我现在的心境,很难再去爱上什么人。

    就像我自己养的狗狗,给我一直再像的,呢也不是它。

    自认识李拜天,已经将近二十个年头,我生命中的三分之二与他粘连在一起。这二十年,从青涩暗恋,到这种曾经沧海难为水的地步,但我从没有直接地,对李拜天说过一句表白的话。

    哪怕一句简简单单地“我喜欢你”。

    这就是我给他的表白,已经不是为了挽留什么,而是对积压多年的感情的一个交代。

    李拜天没什么文化,这句话恐怕不懂,但我想总有一天他会懂。

    如我所想,李拜天没有说话,而我也已经下了他的车,逃出那一车的玫瑰花香,闻到北京冬天干冷的空气。

    这股清新让我的心情暂时平静了一下,关上车门,大步流星地往自己住的地方走。穿得单薄,但是我感觉不到。

    此时我只知道迈动脚步,机械地行走着,整个人就像一个会行走的大木头。

    我不记得我刚才见了谁,说了什么话,脑子里什么都没有。

    背后感觉空荡荡的,没有人来追我,只有一阵阵干冷的风旋,卷走多年绵长的情愫。

    直到进了家门,背靠门板,我才开始哭,眼泪汹涌地往下掉。他要结婚了,他还是要结婚了,他选择了一个真心喜欢的女人,而我,输了。

    我周问雪从小到大,自问想要东西,很少有没有得到的,我相信大多数的东西,只要我们努力了,就可以办到。

    李拜天是我人生中最大的败笔,我失败了,因为我几乎从来都没有争取过。

    这是我咎由自取。

    所以我哭着抽了自己一个嘴巴,不过瘾,再抽一个嘴巴,一直抽一直抽,抽到抽不动为止。

    我也不觉得疼。

    脑子里想象着李拜天求婚的画面,尽管玫瑰很俗,但婚姻最后求的不就是一个结果么。

    手里的项链晃晃悠悠,我愤怒地将它甩开,落在某个位置银光闪闪。而我又不得不走过去,再一次将它捡起来,珍惜地放在手心。

    我答应过李拜天,我会收好它,收好它,收好与李拜天有关的心事。

    这一刻我知道,我爱他,真真切切,不管他身上有再多我所不能容纳的臭毛病,我爱他,那么那么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