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的路上我小心呵护着那支娇嫩脆弱命不久矣的花朵,掀开牛仔外套把它护在怀中,让它免受摧残。快步走上破旧昏暗的老旧楼梯,楼道的墙壁上满是斑驳的水渍和各种小广告,墙皮掉落在地面上,露出的那些亮白的地方则被一些或恶毒的咒骂或低俗的情爱告白填满。墙角的蜘蛛网经年累月承载浮尘,灰蒙蒙的蛰伏在暗处,而编织者早已弃之而去,又或者早已变成这千千万万浮尘中的一颗。

    楼道里的灯经年失修,我打开手电筒拾级而上。距家还有一层台阶的时候看见门前蹲着一团黑影,我拿着手电筒的灯去照——是暴躁的敲门人。

    他穿着黑色的运动外套,剃了一个寸头,手里夹着烟,脚边是满地的烟灰烟头,像个劳改犯似的对我伸出中指挡在他眼前:“操你妈,老子眼睛都快被照瞎了。”

    闻言我把手电筒关掉,把手机揣到了兜里。当然,不是为了照顾他,而是我实在不想看见这张令人作呕的脸。

    “怎么着,我听说——”他站起身拍了拍身上并不存在的灰尘,“你最近卖屁股赚了大钱呐!”

    “怎么说我也是你的老子,咱们一家人啊得有福同享。”

    “这儿子有了钱,你爹我也能跟着享享清福。”

    “人呐,得学会感恩。要不是当初你老子我把你射出来,现在你还不一定站在这儿呢。”

    高墙的窗户上沾满了尘土与水汽的混合物,污秽的玻璃阻挡了光的透入。我站在一整层台阶下,看着头上那位居高临下的人,那双浑浊的眼在昏暗楼道里毫不遮掩地露出贪婪的目光。

    “明天打给你。”

    “瞧我儿子嘿!见了世面说话就是痛快!”

    我侧身避开他想要拍我肩膀的手,往旁边站了站给他让出一条路。

    “明天十点之前收不到钱,”临走前他又拿话敲打我,“你懂的……”

    从垃圾桶里面翻出来一个啤酒罐,拿剪刀剪了一个口子,用清水冲了好几遍。把我精心挑选的花放了进去。

    从来没有养过花,但我希望它这次能活得久一些。

    第二天去夜总会上早班,这个时间点比较冷清,赚的少,很多人被排到早班都不愿意来。也就我了,勤勤恳恳上班不挑肥拣瘦,本着鸡肋也是肉的精神,再少的钱我也愿意赚。

    在吧台上坐了老半天,经理发消息让我上楼。

    厅内桌椅摆得整齐,调酒师穿着西服马甲称职的站在酒柜前。客人稀稀拉拉坐在厅内各个地方。有一帮明显是大学生的客人们玩得很起劲儿。没有叫人,只是点了几瓶酒在玩骰子玩牌,看得出脸上的表情很是兴奋激动,像是摆脱世俗教条第一次踏入成年人的世界体会其中隐秘的刺激。

    “阿良?”一个疑惑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阻止了我离开的脚步。

    不管他认没认错人,这搭讪方式也未免太过俗套。

    “阿良,你不记得我了?”

    “我是邓策啊!咱们小时候一起玩儿过的!”

    所以在夜总会上班的时候被很久不见的朋友认出来是什么感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