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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天后,清晨。

    久违的背上了书包,感受着肩上作业都重量,秦寿的心中不禁充满了安全感。

    为了迎接开学秦寿今天特意打扮了一下,站在镜子前,满意的看着自己。

    只见秦寿脚下一双黑色的英伦复古真皮马丁靴,搭配黑色直筒牛仔裤,上身一件黑色休闲长袖v领体恤,在不张扬的同时,还能体现出秦寿那近乎完美的肌肉和身材。

    顿时,一股独属于男人的蜜汁自信扑面而来,再戴上一副为了开车时避免阳光刺眼的飞行员眼睛,和一顶简洁的黑色棒球帽,一切都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完美!

    让我对着镜子自恋五分钟先。

    其实也不是秦寿不想穿黑色以外的衣服,而是对于一个有轻微选择困难症的人来说,相比与那些眼花缭乱,让人不知道该选那个的颜色来说,黑色无遗是最简单直接,而且还百搭的。

    再加上秦寿其他颜色的一副本来就少,还被芙兰临走时都拿走了,说是要当睡衣穿,也不知道这姑娘什么时候养下的这习惯,总喜欢穿秦寿的衣服睡觉。

    五分钟后,秦寿终于恋恋不舍的从镜子前离开,下楼开车,驾驶着自己的福特向学校驶去。

    本来秦寿还想去接芙兰一起上学的,但遗憾的是这个机会被李逵无情的抢去了。

    不过没关系,虽然没有佳人作伴,但基……不,兄弟还是有的。

    “嘿,彼得,上车吧。”秦寿摇下车窗,对着路边正在奋力滑滑板的彼得喊道,多么熟悉的一幕啊。

    “哇,秦,这你爸给你买的新车吗,这可真酷!”彼得看着秦寿霸气的福特,满脸羡慕的惊叹道。

    “不不不,记得我的快餐车吗?这可是我用自己挣的钱买的。”秦寿纠正道,他总不能真告诉彼得,买车的钱是自己打怪兽得来的医药费和奖金吧,而且秦寿快餐车正的钱,也确实够买辆车了。

    这其实也和米国的消费模式有关,在米国基本都是高端消费低,生活成本却很高,买车买房便宜,但吃喝拉撒贵。

    “行了,别傻站着了,赶紧上车吧。”秦寿催促道。

    彼得也不见外,利落的上了车,毕竟以两人的关系也没必要见外。

    “我本来还想跟你炫耀,我暑假挣了几千美金外快来着,不过现在看来是没机会了。”彼得不禁有点小沮丧。

    秦寿却是老怀大慰,瞧瞧彼得这小嘴,跟抹了蜜似的,简直就是秦寿装的嘛!

    话说如此,秦寿还是安慰道:“放心,我只是运气好罢了,你以后的成就将远在我之上,相信的眼光。”

    秦寿这话可不是开玩笑,在超级英雄的道路上蜘蛛侠不一定会强过乌鸦,但彼得帕克的成就却一定会高于秦寿。

    别看彼得帕克现在一副丝样,但要记住,他可是漫威宇宙有名的天才之一,在原著漫画中,他未来更是会创立不亚于斯塔克军工的帕克工业,这可不是秦寿所能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