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社会物欲横杂,妈妈经常和我说要保护好自己不要相信陌生人。可是我知道你是个好少年,第一眼我就觉得。

    有了你这个“朋友”的陪伴,这份兼职快乐了许多。你会在每天中午最热的时候跑过来或者骑着单车过来,我会给你准备好湿巾和冰水或者冰激凌。记得有一次我买了冰激凌,而你因故比约定的时候到的晚,盒装的冰激凌化了,你坚持吃完了已经成糊糊一样的甜腻腻的常温冰激凌,然后再也没有迟到过,美名其曰为了吃我请的冰激凌。

    有人时我们一起发传单,没人的时候我们就谈天说地,恍惚间我真的觉得我们认识了许久。怎么说呢,就像是发小、青梅竹马,住在隔壁陪我长大的漂亮小哥哥。

    司晚夏,这是你天然的亲和力,让我不由自主摒弃掉距离感。

    我和你约好了,等这份兼职结束我一定要请你吃饭。你曾说你也喜欢泰戈尔,我早早的买好了他的诗集包装好,准备在那天送给你做礼物。除了书我还准备了好大一盒川崎玫瑰,我自认为手残,这是暑假学会的新技能,我抄了你喜欢的诗句,也写了感谢与祝福。看着自己的杰作满心雀跃想把它给你,不知道你会不会夸我一句心灵手巧,我的朋友。

    只是最后那天,我从上午等到了下午,从骄阳似火等到大雨滂沱。失策了,明明早晨还说了没有雨,到下午就已经湿了全身,这个城市真是充满惊喜。

    看着曾经一起吃冰淇淋东谈西扯的路口,我慌神了,我好像对你了解很多,又好像一无所知。我连你住在哪都不知道我只知道你叫司晚夏,你陪了我好两个星期可是我甚至没有留下你的联系方式。初三的暑假我并没有手机,我们每天的相会全然是凭借着对方的信任。

    最后一天了,你没有来,我却一点办法都没有。

    我觉得,我应该是很喜欢你的,很喜欢很喜欢。

    你呢,你会忘掉我这个朋友吗?

    我们知道彼此的喜好,懂得和对方说话的方式,相处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很愉快。后来我偶尔还会刻意路过那个街道,那个路口,但是我没见到你。我自作多情的想,你也许也来找过我,只不过我们运气都不好,我们没有碰到彼此。

    我们一定会遇到的。这是早晚的事。

    那天你一定是有事所以没来,况且雨又这么大,你不是故意的,我在心里原谅你。

    感情真是一个可怕的东西,怎么说呢,我好像变了,我和以前不太一样了,以前我没有这么多小心思也没有这么多自作多情的想法。我确实不是那样的人,但是关于你,好像就又不一样了,可以说,很期盼,很卑微。

    这似乎成了我的秘密,我没有和任何人提到你。

    那个夏天,我的目光停留在了你身上。夏天的夜晚风儿微微吹着,空气中弥漫着甜甜的味道,我徒手对着夜空写下了司晚夏和江茉然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