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如此,”宋书昀道,“就像有人饮不得酒。四岁时听闻娘对爹讲,村中有一男童趁家中长辈不注意,偷碗里剩的米酒喝,半小口罢了,被人寻见时已咽了气。”

    林早最是胆小,听了这故事不免惶然,既只吃了半小口,加之古代的酒度数很低,应不至于到酒精中毒的地步,那男童估计确是对酒过敏了。

    他四岁时听来的……四岁,她还在玩泥巴呢,宋书昀的记性真好。

    宋书昀道:“怕了?”

    “怕。”林早点点头。

    他便笑着摇了摇头:“可真胆小。十多年前的事了,有甚么好怕的。”

    “我就是胆小嘛……”

    两人重新抬脚,在砖路上慢悠悠似散步。

    到了干活的时辰,大家都出门来,见了他们走在一起,觉得奇妙,纷纷过来寒暄几句,偶尔遇八卦者问东问西的,还有些妇女不拘小节,摸几把林早的脸蛋、脑袋,说“沾点福气”“好让自己也旺旺夫家”。

    林早起先吓得直往宋书昀身后躲,后来也逐渐接受了。

    原先在现代时,生活在一线大城市里,习惯了城市人之间的距离,还是初次与这种淳朴的豪放的热情相处。

    好在原身性子本就阴郁,加之那脖子的红痕,村人对她过激的反应并不起疑心,也不生气,只当她一时间还无法振作,难以相信人了。

    宋书昀稍走得快些,虽特地放慢了速度,林早兀自跟得有些吃力。

    他虽消瘦,个子却比较高,按现代的度量衡,估摸有一米七五左右,步伐便迈得大。她在身后打量其背影,他尚未及冠,墨发只简单用发绳束成马尾,垂于背后轻拂着衣袍与空气……

    默比量了下,矮了有十五厘米罢,原身身高竟跟她差不多。

    于是失落,她做梦都想长高到一米七,像电视剧里威风凛然的女主角,出场在干净宽敞的写字楼,染棕的波浪长卷发与黑色双排扣风衣,将高跟鞋踩得噔噔作响。

    河堤近在眼前了,能望见浣衣洗菜的妇女,孩童在结伴玩耍。堤边小路上种着柳树,入秋了,皆从夏的绿里泛出黄来,微风将这缕缕的绿黄色吹出涟漪。

    林早有股不真实感,这些欢声笑语,好似都与自己无关——她是异乡客,不请自来,走马观花,此处的所有悲欢离合皆对她陌生的。

    她忽出声道:“夫君。”

    “何事?”

    “夫君不若……”迟疑了片刻,“唤我‘林早’罢?”

    宋书昀挑了挑眉。

    “因为我以‘夫君’唤你,可夫君只生疏地唤我‘林姑娘’,”林早怕他误会,忙解释,“我担心其他人多想,毕竟都成亲了……”